“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”逐日解读 | 每日两策,助力人才强省(二十三)丁香高校服务中心102560
发表时间:2026-04-08 16:4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,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坚持向选好用好各方面人才要发展,聚力打造生态、平台、计划、服务“四位一体”人才工作格局,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,以人才振兴引领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,制定如下政策措施。 45、全面放开各类人才及其配偶、子女省内城市落户限制,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、就业创业、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。省内养老保险跨区域、跨体制转移接续实行线上办理、限时办结。 六、强化人才激励奖励措施 (二十三)加大薪酬激励 46、全时全职承担国家和省级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,可实行年薪制、协议工资制、项目工资,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。 上述政策措施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30年12月31日。我省已有的省级人才政策相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,按本文件执行。 声明:此篇为丁香育才原创文章,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:http://jiuyeshijian.com/nd.jsp?id=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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